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

所羅門之戒

公元前950年的耶路撒冷,強大的所羅門王統治着這里。被迫偷盜古物的巴諦魔運用自己的才智計謀好不容易擺脫了魔法師對自己的掌控,卻遭到了所羅門王的審判。所羅門王計划修建恢弘的聖殿,並指派了一名冷酷的宮廷魔法師哈巴監督,巴諦魔被哈巴再度召喚出來做牛做馬。但由於他極其不守規矩,巴諦魔被踢出了聖殿工程隊伍,然後被指派了更加悲慘的任務剿滅沙匪。在沙漠中,巴諦魔和本領高超,對主人忠心耿耿的示巴女王衛士阿絲米拉狹路相逢,阿絲米拉正在執行對所羅門王的暗殺任務,從而讓她的祖國免遭所羅門王的進攻。當然,巴諦魔並沒有幫忙的意思,直到阿絲米拉提出了一個讓他無法拒絕的提議……




這篇應該會變成考古文
首先要說的是我愛死這系列了,雖然三部曲結局我失落了很久不過我接受了,結局很完美

然後在三部曲看完後隔很久的2014年想把書買齊時發現,噢他絕版了,順便看到了有大陸出版的前傳,想想台灣既然三部曲絕版了要出版社出前傳應該也是不可能的任務,就趕快買簡體書,書買了也看了but因為不明原因我擱置了,明明很想看的說,可能是因為買到手不怕他跑就一路拖到現在才看完。

來說說蠻莫名的入坑,遙想當年有國語日報看的時候,連載文有一篇短文故事就是巨靈首部曲古都護符的陰謀的開頭,當初看了覺得有趣,不過我沒去找。過了1、2年吧?去書展開眼界,拿了一堆出版社書籍介紹,其中有繆思的目錄,翻翻看看,覺得其中一個書介蠻有趣的就去借了,回家看發現哎啊!開頭似乎有印象,就是首部曲古都護符的陰謀。

不過三部曲內容我幾乎忘光了,只記得我超愛巴諦魔,而且從此就很愛那種有點嘴巴賤賤的奇幻風格

這本前傳延續之前超嘴碎巴諦魔吐槽的風格  裡面的所羅門應該是本傳裡一直出現的巴諦魔愛用的分身(應該是吧記憶有點久遠)
跟本傳比起來,這本故事挺簡單的,而且後半部根本巴諦魔一人獨秀,哎呀真開心,看所羅門吃鱉真愉快,雖然他其實是個好人啦,不過那種性格真不討喜


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都是孔子惹的禍? 試讀



中國帝王勝利組SOP
打江山時殘暴,打下江山後專制;坐穩江山後橫徵暴斂+腐敗!

尊孔祭孔一旦出自黨派或政權的策劃,十之八九沒有好事,或者乾脆說就是愚弄人民。
歷來統治集團重用儒家,是因為儒家學說有助於鞏固政權,他有一切專制主義的權力意識!





    會想報名這本書的試讀,我不否認被聳動的書名吸引,《都是孔子惹的禍》橫豎怎麼看都覺得這在中共那會被當禁書看吧?結果真的是禁書,不過原本書名取得比較客氣叫歷史的點與線

    我個人覺得還好我是在我不需要面對制式歷史考試下看這本書,不然會有點錯亂吧!雖然書名殺人,說孔子的不是,其實作者最想要表達的只有專制不應該存在它應該滅絕。我是蠻同意的,讀歷史教課書時就抱怨過,不管哪裡的歷史怎麼都一樣,推翻前朝→興盛→腐敗→繼續被推翻,好像永無止盡似的。而老百姓永遠是最可憐的。

    這本書算是粗略地提到每個朝代下比較重要的事情,或是作者覺得重要的地方他就會特別拿出來提一下,看完對民國只提了袁世凱和軍閥覺得有點可惜,我還蠻想知道到底是如何看待蔣中正的。不過這個寫出來應該也是吵不完就是了。

他也提了很多質疑,個人覺得滿有趣的,像是黃帝真有那麼厲害,真的發明了那麼多的東西?比較像是後代人給他冠了這麼多得好事以凸顯他很厲害。還有絲路的真實性,比起黃帝,說這個絲路是假的我覺得比較驚奇,因為這黃帝事蹟本來就偏向傳說類,真實性難考。而絲路,歷史課本一定會提的,所以我也沒去質疑它的真實性,結果他一分析覺得說有絲路這回事有可能是誇大其言,這樣的不同推論也是蠻不一樣的。

    之後以我個人覺得這本書會被禁的理由當結尾。我接受質疑歷史的真實性,畢竟考古研究,時間越晚資料越多,以前的會被推翻也不奇怪。所以這本書也顛覆了我蠻多以前的歷史印象,這我OK,我覺得不OK的是,我一個朝代一個朝代看下來,作者一定會夾槍帶棍罵一次專政,中共領導高官,我個人覺得罵一次就夠了,你到底要來幾次啊?我覺得很煩耶,你不覺得把篇幅省下來可以寫更多其他的事情嗎?


2016年5月15日 星期日

蟲林鎮:精綴師 試讀


「這裡是世上最幸福的地方,
但她,寧死也要逃離。」

這裡沒有犯罪,一切看起來井然有序,合乎法治,簡直是夢想中的幸福國度──但薇嘉從不這樣認為。

當第一道光落下,一聲尖叫劃破寧靜的天空,
薇嘉瞥見人影試圖闖進充滿嗜血魔獸的森林中,
在此之前,沒有人敢冒死違背嚴令進入禁地。
她萬萬沒想到那個人居然是自己的恩師昆汀!

自祖父與父母紛紛遭難後,昆汀是唯一對她伸出援手的人─讓她在為工藝品做最後點綴的精綴師工作中,得以一展長才
究竟是什麼原因,逼迫他寧死也要闖入死亡之地?
薇嘉無法壓抑心中的疑惑與擔憂,暗中展開調查,
卻意外發現蟲林鎮中隱藏著一股不應該存在的魔法力量,
向她迎面撲來的血牆、會飛翔的金屬鍊子、有治癒力的石頭……
而這些東西似乎都與多年前消失的祖父有某種不可思議的關聯?



試讀完後去拜了一下google大神,看了一下作者在台灣的出版品都是分類在驚悚類,就覺得難怪噁心怪物的描述真實得讓人反胃又超有畫面,痛苦的是我還不能像看電影一樣捂著臉瞄。

故事舞台在一個封閉的小鎮,由他的恩師昆汀逃跑揭開故事的序幕,好死不死被女主角薇嘉看到了,觸發任務,冒險即將展開。個人蠻開心是女生當主角的,而且還不是那種遇到事情只會哭哭的小妹妹,雖然有時候我覺得她的行為有點莽撞,像你跟高級幹部女嗆聲發脾氣是能討到什麼便宜啊!人家有錢有勢還有她疑似會魔法耶!因緣際會知道之前的記憶就是被他搞不見的,自家的青梅竹馬就是被他搞的口吃還沒有一點警覺心!小心人家在你背後捅一刀你信不信。

然後女主角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為什麼他的老師要逃出蟲林鎮?乖乖待著不是更好,進入禁地不是會被野獸吃掉,幹嘛做自殺的事情?這樣太奇怪了,好奇怪啊!話說人都去禁地了為什麼還要懸賞他老師啊?往深入去想就覺得這整個鎮都很奇怪,高層統治者都很有問題,而接二連三發生的事情讓薇嘉覺得我要離開這個鳥地方,先是和自己相依為命的弟弟被高級女幹部拐去她家,而且性情大變乖寶寶變得冷血無情,再來他父母跟祖父一樣也人間蒸發在她眼前消失了,最後就是他自己犯蠢,露了把柄讓全鎮的人視他為叛徒,你說這要怎麼待下去啊!而又基於種種原因他想先待在鎮裡,而想待在鎮裡就要贏得往年只有年輕男性參加的擂台賽。這裡就是展現女主過人的智慧(狗屎運)的時候了,我覺得打贏是很好啦,可是個人認為14歲女vs20以上的男人,再怎麼機敏過人、鑽漏洞都是有極限的,雖然不是毫無理由打贏,每次贏的理由都不一樣,還是覺得有點牽強,為贏而贏。


撇開這些不說還是蠻有娛樂性的,不過這首部曲只有序的感覺,謎團第二集才會開始解吧?

2016年5月9日 星期一

為了我的東方神起我去看了蜷川實花展


嗎  如標題我是為了我的偶像去的
而且門票很便宜50塊銅板一張門票,帶媽媽去也只是陣亡一張百鈔,順便凹一頓外食怎樣都划算
明明早上十點多就到了還是平日卻已經有不少人在排隊了,可能天氣好人都出來了

來之前我是知道蜷川實花這個人的,他的惡女花魁我看過,就色彩豐富但劇情普通,惡女羅曼史就聽過沒看過,東方神起的寫真好像拍了太陽還有另一本的樣子,完全是聽到有仙后說展覽有照片為了拍照而去的

媽媽原本排隊的時候有點抱怨,結果自己先開始用手機拍照了還拍得不亦樂乎


                                                  這樣看很漂亮
                                                                 此行大重點
                                                                 雖然只有小小兩張

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八百萬種走法


你不必跑贏別人才能當贏家,只需要跑完。然後說,
不過是一場馬拉松!

  .說來奇妙,只要內心深處認為自己有潛力,你的目標就有可能實現。
  .據說,參加馬拉松就像生孩子,只要經過一段時間,成功忘記第一次有多恐怖,你就可以再來一次。
  .我不知道我能堅持多久,但話說回來,我也不知道我還能維持多久的心跳。只要可以,我就會繼續去走馬拉松。

  當代美國偵探小說大師卜洛克告訴你:
  跑步和寫作一樣,你只需要一步一步前進。

  你或許完全不認識他,但你熱愛跑步、馬拉松、競走,那麼你或許會想看看這位小說家如何在39歲(1977)的某天突然開始跑步,42歲開始參加競走馬拉松(同年寫出《八百萬種死法》);他曾經一年參加四十場賽事,而且從來不曾在抵達終點線前半途而廢,也曾中斷了比賽20多年才重拾參賽熱情,甚至在67歲時挑戰24小時耐力賽(並且遇到比他還振奮的參賽者,因為這小子才58歲)。

  你或許知道他是暢銷小說家、偵探小說大師,但你可能不知道他在寫一部部作品的同時,還參加過無數馬拉松賽,並且熱愛競走運動。

  你或許熟悉他筆下的無照私探馬修、殺手凱勒、雅賊柏尼和睡不著的間諜譚納,但你可能不知道他也曾和馬修一樣到教堂點蠟燭紀念離去的朋友、和凱勒一樣集過郵,曾和妻子琳恩一同去西班牙走過朝聖之路,旅途中意外在巴斯克鄉間某家旅店,看到電視上在播放電影《八百萬種死法》的配音版……

  這是小說家卜洛克迄今唯一自傳,也是一本最動人、深刻、幽默的步行歷險記。

  只有小說家能把充滿疼痛與疲憊的馬拉松,寫得這麼妙趣橫生!

  在創造出那些經典小說角色、成為紐約時報暢銷小說家之前,卜洛克是個步行者。






老實說我原本以為會很無聊,畢竟他是自傳啊!自傳=無聊是我小時候看偉人自傳的共通心得,而且很巧的是我看的是林肯、蔣中正通通都是當過總統的(潛意識的選擇?),所以會看這本書純粹簡介寫得好。而且還來個馬拉松開什麼玩笑!
看完後我想找這作者的其他本書來讀了,雖然我不是很愛推理小說,但如果這作家的推理書都這個調調的話,我應該吃得下去   (應該吧)
看的時候其實意識不太到他是自傳的事實,總是在噗哧一笑中度過,恩原本以為美式幽默應該會很有隔閡,但其實不會,而且我覺得他的老婆也是一絕,讓我想到什麼鍋配什麼蓋,根本絕配超有默契
是本超歡樂的自傳